認為違建是「國家恥辱」而素有「違建殺手」之稱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以來火速查拆違建,最新手段出爐!
圖片取自柯文哲臉書粉絲頁面
台北市建管處8月20日正式發函的「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當中,明定自今年9月1日起,凡領取使用執照的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權人在辦理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或因買賣、交換、贈與或信託辦理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得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3個月以內有效之建築物無違章證明」。未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之前項證明,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應於登記完畢後一日內通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依法查察。
重點查處項目,是未依使用執照竣工圖,而有
1.陽台外牆拆除外推
2.陽台加窗或欄柵式防盜窗(防墜設施除外)
3.夾層違建
4.水平或垂直增建的違建
5.約定專用的露台違建等
建築師就屋頂及法定空地與竣工圖比對有違章建築時,應不予出具,並協助通報都發局查處,以遏止違章蔓延。
其實簡單的說,這代表下周二開始,新蓋好的房子,如果有新增違建如二次施工、陽台外推、違法小套房、工業住宅等,只要是9月1日以後才要取得使照,這些房屋恐怕會面臨無法登記的問題;而尚未完工交屋的建商,也可能面對無法交屋的問題。
解決之道當然就是把違建們都拆掉了!
這樣的作法當然值得肯定,畢竟違建妨害了其他住戶、公共安全與市容景觀等公共利益。
新的違建不再、舊的拆光光或是讓他們隨風而去,聽起來對全體市民來說真是一大福音啊!!
但是這項措施真的打得到違建嗎?
首先,這項措施再法律位階上屬於行政規則,不直接對外發生效力,是否真的能影響登記交屋?並且規定上寫的是「得」檢附而非「應」檢附,所以辦理登記時依然可以選擇不檢附!
此外,對於新領取使用執照的房屋而言,三個月本屬列管期間,一般再次施工會列管期間過後,即便未來轉手時需要再次檢附無違建證明,但是一般消費者也許對此新制尚不了解,對於現階段的新成屋是否真能起到嚇阻作用?
同時,雖然購買違建的消費者是不對的,但是如果因為政策宣導不足而使民眾並不了解新制、建商於列管的三個月後才施作加工而不影響交屋登記,未來消費者面臨無法轉手的問題時,建商難道不需要負責?
且這項措施並沒有任何罰則,如果有不肖建築師出具假證明,建管機關該如何解決?
當然,如若建築師簽章證明存在不實,將面臨偽造文書的問題,但是建物登記已經完成,未來發現問題,地政登記該如何解決?
另一個問題是,這個做法是否妥當呢?
首先,違建應該是建管機關應該要負起的監督責任,現在卻將要求建築師來做,這個做法是不是加諸建築師過大的責任呢?
同時,建築師出具證明的費用約3000元,為鼓勵民眾自主委請建築師檢查,北市將提供每戶最高新台幣3,000元的補助,這項補助費用當然是市民買單!
那是不是代表政府將原本該做的事情,交由全民買單來執行呢?
雖然這項措施的立意良好,既有的違章建築該加速拆除,新的違建也不該繼續新增,但是未來違章建築是否將在台北市成為絕響,Riona覺得仍有待觀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