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房市冷,投資人對海外置產興趣濃厚,多場說明會擠滿人潮。資料照片
【鄭婷方╱台北報導】海外置產蔚為風潮,但交易糾紛頻傳,尚無整合海外不動產業者的平台,可處理相關糾紛或作為和政府溝通的窗口。有房仲業者昨宣布將成立「台北市不動產國際代銷協會」,確保海外交易安全,是國內首見海外不動產銷售業者民間組織。
內政部已核准全聯會
以基於保障購屋人權益、制訂市場遊戲規則及做為與政府對話的窗口等為號召,東龍不動產董事長王棟隆昨宣布,將邀國內各不動產業者共同成立「台北市不動產國際代銷協會」,預計3月底舉行成立大會,業者入會費3000元、年費6000元,會員數應至少50家,提供窗口受理民眾投訴。
21世紀不動產台灣總部董事長王福漲已確認會加入該協會,盼給消費者透明的交易環境。亞太國際地產總經理秦啟松回應,沒收到這個協會的訊息,還在評估,但公司也預計在3月4日成立「中華民國不動產國際代銷協會全聯會」,已獲內政部核准。大師房屋董事長陳建慶說不清楚此事,建議應由房仲公會推派理監事統籌,不應由單一業者處理。
內政部地政司去年8月曾要求,房仲業者從事海外不動產仲介業務,應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消保法》、《公平交易法》,對於該協會成立,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尚未收到消息。」他提到,現階段可透過消保處線上申訴,會轉給外交部,再由駐外單位協助,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也有各國消保處的投訴管道。
民眾赴海外買房糾紛類型
糾紛內容 預防方式
●民眾支付訂金後反悔不買,須付違約金:
簽約前,應該詳細了解建案內容,及業者提供的優惠包租方案,避免當場下訂
●交屋後,房仲無法提供民眾轉手服務:
購屋前先多方諮詢作功課,了解當地人購屋喜好,確認房仲在當地另有配合的業者,或設置據點,防止被套牢
●開發商提供的包租方案未如期實行、開發商倒閉:
慎選海外開發商,請房仲業者提供開發商相關背景,房屋坐落的地段也要篩選
●房仲業者從中賺取高額差價:
實際了解當地行情,勿聽信單一業者行銷話術,貨比三家
●有包租方案,卻延遲交屋:
購屋時,記得與業者簽訂延遲交屋的賠償方式,且合約須有律師或公正機關公證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