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指出,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說明,依大法官369號解釋,由於房屋稅條例本身屬特別法,就納稅主體、稅目、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項已有明文規定,因此並未違憲。
對於陳冲指出課徵房屋稅違反基本人權,蘇則反駁,居住人權屬政府的住宅政策問題,且可透過公宅等方式解決,與稅無關。加上房屋稅是地方稅,民眾可依房屋座 落地點,享有不同的公共利益,因此課徵較多的稅亦屬正常;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則表示,課徵房屋稅是世界各國都在做的事,不理解陳冲為何想發動群眾向立委 陳情。
陳冲進一步說明,世界各國的房屋持有稅高低不一,但因台灣國情不同,該如何一起比較?加上他強調的重點是自住型房屋,依憲法第15條賦予人民生存權、財產權規定,房屋稅應適度調整。